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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1-16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童克难  浏览次数:676
核心提示:周生贤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常态,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本报记者童克难1月15日北京报道 2015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今日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总结 2014年工作进展,研究部署2015年重点任务。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常态,攻坚克难,奋力拼搏,全面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周生贤指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增长速度由高速转为中高速,经济结构由中低端迈向中高端,发展动力由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新常态。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经济发展的大逻辑。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专门将环境保护放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中进行考量,并作出明确部署。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提出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为我们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常态指明了方向。

  周生贤说,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出现了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和趋势性变化。一是从处理环境与经济关系、探索环境保护新路看,强调“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要求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在保护环境中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二是从指导方针和基本原则看,强调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更加注重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要求把保护放在优先位置,形成全方位防范污染和保护生态的合力,确保环境质量不降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不削减。三是从资源环境约束看,强调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要求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让透支的资源环境逐步休养生息,增加生态产品供给和环境容量。四是从民生期待看,强调环境保护关系民生福祉,要求进一步强化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和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认识,优先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让广大民众在良好的生态环境中生活。五是从保护思路看,强调山水林田湖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系统思想,要求尊重生态系统的整体性规律,统筹山水林田湖治理,促进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六是从工作领域看,强调将环境保护要求体现在生产、流通、分配、消费各个环节,坚持从再生产全过程来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将经济社会活动对环境损害降低到最小程度。七是从体制机制看,强调紧紧围绕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生态文明法律制度,要求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完善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八是从落实责任看,强调要着力推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重要内容,并实行责任追究,要求抓紧建立体现生态文明要求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把党政“一把手”的环保责任落实到位。

  周生贤指出,新常态要有新状态。全国环保系统必须科学认识、主动适应、积极应对新常态,用新常态来对照观察、分析判断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乘势而上,有所作为。在推进路径上,要以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为实践主体,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融合;在发展阶段上,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导向,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在重点领域上,要以打好向污染宣战的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三大战役为重点,统筹推进污染防治、生态保护、核与辐射安全;在工作方法上,要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创新环境管理方式,推动环境管理从过去的以行政审批为抓手、由政府主导,转向以市场和法律手段为主导、更好发挥政府在制定规划和标准等方面的规范引导作用;在精神状态上,要以践行“三严三实”为根本要求,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改革创新。

  周生贤表示,“十二五”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全国环保系统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探索环境保护新路,推动环境保护工作呈现新特点,发生新变化,取得新成效。一是从“四件大事”到“四梁八柱”。2011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提出,“十二五”要重点抓好“四件大事”;党的十八大以来,提出着力构建、主动实践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标志着我们对我国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和实践不断升华。二是环境保护工作领域进一步拓展。国家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扩展到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氨氮四项。三是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机制日益完善。在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等重点控制区域,建立健全区域联防联控协作机制。以流域为控制单元,推行联控联治,促进流域、沿海陆域和海洋生态环境保护良性互动。四是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协同效应持续增强。湿地、森林、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等重要生态系统的保护修复力度加大,生态保护在扩大环境容量和提高环境承载力、增强环境自净能力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五是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的管理转型加快推进。新修订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出台了《大气十条》,推动了环境管理由总量控制和污染防治逐步向质量改善转变。

  在回顾2014年工作时周生贤说,过去的一年是深入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国环保系统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改革创新、扎实工作,较好完成各项任务。一是生态环境领域改革取得积极进展。制定了全面深化改革重点工作要点以及中长期改革实施规划,在统筹谋划、系统推进、简政放权等方面取得了重要进展。二是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迈出新步伐。在实施《大气十条》方面,2014年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区域协作机制,完善监测预警体系,加大执法监管和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力度。APEC会议期间,由于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全力保障,出现了“APEC蓝”,习近平总书记给予了充分肯定。在推进水污染防治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编制了《水十条》,对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3年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水质较好湖泊生态环境保护总体规划(2013~2020年)》,主要流域水环境质量有所改善。在持续强化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抓紧了《土十条》的编制工作,发布了《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安排资金支持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积极推进污染场地全过程环境管理。三是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年度任务顺利完成。严格减排目标责任考核,着力推进减排工程建设,完善减排政策措施,《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环保量化指标全部完成。四是环境保护优化发展的综合作用继续显现。加快落实环境功能区划,优化环评管理,促进环保产业发展。五是环境法制建设、执法监管和环境风险管理更加有力。全力推动《环境保护法》修订出台,《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已经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重金属、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得到加强。环境应急管理水平有了提升。

  六是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开展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试点,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取得新的成绩。七是核与辐射安全可控。全面推进“十二五”核安全规划实施并完成中期评估工作,发布核安全文化政策声明,加强运行核电厂全天候安全监管,强化在建核电厂调试监督,全国运行核电机组均处于安全状态,在建核电机组建设建造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八是安排资金3亿多元用于环境监管和核安全等方面的能力建设,环保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九是党风廉政建设和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深入推进。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抓细、抓实教育实践活动查找问题的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部机关文件、会议大幅精简,勤俭节约蔚成风气。全力配合中央第三巡视组开展好专项巡视工作,虚心接受中央巡视组的督导帮助。规划政策、科技监测、国际合作和宣传教育工作也全面推进,成功举办了国合会年会以及国际原子能机构技术与科学支持机构国际会议,发布了“同呼吸 共奋斗”公民行为准则,完成了首次全国公众生态文明意识调查。

  周生贤指出,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新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实施之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任务的收官之年。全国环保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实现蓝天常在青山常在绿水常在,遵循“十二五”环保规划目标,遵循当前国家确定的工作重点,全面落实两办《通报》和国办《通知》精神,确保“十二五”任务全面完成,统筹谋划好“十三五”工作。一要集中力量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深入实施《大气十条》,对重点任务加强日常检查,对各地落实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进一步加强区域协作,着力推进重点行业达标整治,加大燃煤小锅炉淘汰力度,持续推进油品质量升级。加快相关排放标准及配套政策出台。全面落实《水十条》,坚持地表与地下、陆上与海洋污染同治理,市场与行政、经济与科技手段齐发力,节水与净水、水质与水量指标共考核,力求通过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生态修复制度,保护和修复水生态环境。稳步推进土壤污染治理,继续推动《土十条》制定实施,紧紧抓住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两个重点,提出保护、禁止、限制和控制的措施要求,抓紧制定土壤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持续推进污染场地治理修复项目。

  二要不折不扣地完成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与2014年相比,全国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减少2%,二氧化硫排放量减少3%,氮氧化物排放量减少5%。要指导督促各地和中央企业编制2015年度减排计划,完善减排工程调度制度,加快淘汰黄标车,继续实施好脱硫脱硝除尘电价政策,落实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限期治理方案以及建设项目总量指标管理办法。研究提出“十三五”总量控制制度改革方案。

  三要采取综合措施优化经济发展。启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战略环评,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进一步梳理和下放环评审批权限,完成环保系统事业单位环评机构脱钩改制。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全面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鼓励先进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发展壮大环保产业。

  四要强化环境法治保障。抓好《环境保护法》的宣传培训,推动新法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尽快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抓紧制定排污许可、环境损害评估鉴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加强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部门的工作衔接和协调,严格环境执法监管。充分发挥“三级联查”作用,加大暗查暗访力度,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在全国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恶意违法行为,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进一步增强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妥善处置环境突发事件。

  五要加大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力度。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和示范县、市指标,启动中国生态文明奖评选和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继续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六要抓好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加强运行核电厂和在役研究堆日常监管,做好在建核电厂建造许可证、首次装料批准书等技术审评。全面推进核安全文化宣贯专项行动,加快核设施退役项目治理,加大铀矿冶和放射性物品运输监管力度,确保核与辐射安全。

  七要全面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推动完善国家环境监察体制,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稳妥推动干部交流轮岗。加强环境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环境经济政策。安排好大气污染防治、农村环境保护、湖泊生态保护、重金属治理等专项资金,提升投资保障水平。加快水专项成果应用步伐,强化科技支撑。完善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加强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管理,推进“天地一体化”进程,提高环境监测能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加强与媒体和公众互动,及时回应热点问题。借助环境日等平台,深化面向社会的环保宣传,开展生态文明基层行活动。积极开展国际合作,不断提升多边、双边、区域环境合作水平。

  八要深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持从严抓班子、从严带队伍,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抓好权力运行监控机制的监督检查,努力形成“守土有责、各负其责、履职尽责、失职追责”的完整责任链条。进一步抓好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转化,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对各部门各单位整改落实、销号管理情况加强监督检查。抓好中央巡视组问题反馈后的整改落实,严肃对待问题,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根源,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整改落实。

  九要全面推进“十三五”环保规划编制。坚持远近结合,谋划好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和重大政策,突出实施差别化管理,努力提高规划编制水平。抓紧编制污染防治、总量控制、生态保护、核安全等专项规划,形成完善的“十三五”环保规划体系。各地要认真做好本地区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国家规划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十要全力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理论导向和目标导向,进一步突出环境保护在生态文明建设中主阵地、主力军作用,做好生态文明体制和生态环保管理体制改革顶层设计,积极推进重点改革任务,强化对改革举措的督促落实,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效。

  会议由环境保护部副部长潘岳主持,环境保护部副部长吴晓青、李干杰、翟青,纪检组长周英,党组成员何捷,总工程师万本太、核安全总工程师刘华,以及部分老领导出席了会议。

  中央和国务院相关部门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副省级市、解放军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厅(局)长,辽河保护区管理局主要负责人,环境保护部机关各部门,各派出机构和直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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