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环保总产值力争达1200亿元
《方案》提出,大力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力争到2015年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分别达到47%和8%左右。到2015年底,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1200亿元。
今年淘汰2005年底前的营运黄标车
江西省将加大机动车减排力度。到2015年底,全省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继续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严格水功能区管理。强化造纸、印染等重点行业污染物排放控制。到2015年底,重点行业单位工业增加值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
南昌保障房全面执行绿色标准
江西省将开展工业绿色发展专项行动,大力推进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到2015年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增加值能耗比2010年降低25%以上。
深入开展绿色建筑行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南昌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15年底,城镇新建建筑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率达到20%,新增绿色建筑500万平方米。
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江西省大力发展绿色交通运输,加强高效环保、环境友好的交通运输技术研究和推广,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
江西省将完善价格和收费支持政策。完善电力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扩大应用面并逐步扩大峰谷价差。对超过产品能耗(电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和产品,研究实行惩罚性电价。
推行居民用水用气阶梯价格,到2015年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调整到位。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建设,在全省范围内建成100家节约能源资源示范单位。
对节能环保企业实施优惠利率
大力发展绿色信贷,实施差别化定价机制,鼓励对节能环保企业和绿色信贷项目实施优惠利率并适当延长贷款期限。
江西省将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到2015年底,基本建成省、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环境保护部门要持续开展专项执法,公布违法排污企业名单,发布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信息,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公开通报或挂牌督办。依法查处违法用能排污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节能减排执法责任制,对行政不作为、执法不严等行为,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执法机构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