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 正文

农村污水治理进展缓慢急需“还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2-17  来源:经济日报  浏览次数:575

农村既是环境污染的重灾区,也是环境保护的薄弱地带。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其中包括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力度。当前我国农村污水治理进度缓慢、效果不理想,存在着欠缺管理和标准、技术良莠不齐、设施经不起时间检验等问题。专家呼吁推进顶层设计,完善立法和规划,建立一整套政策和管理体系,加快农村污水治理进程。

农村污水治理需求迫切

“垃圾靠风刮、污水靠蒸发”——这样沉重的现实确实存在于我国不少农村地区,其根源是多年来广大农村环境保护“欠账”的结果。近年来,农村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传统的农村生产、生活方式都在发生巨大的转变,特别是在发达地区,农村的生活方式已经越来越接近城镇。农村生活用水量和排放量激增,由此衍生的水污染问题更加突出,治理农村污水的需求也更加迫切。

目前,浙江、河北等地已经率先在农村污水治理上进行了积极探索。为了保证千岛湖水质,今年浙江省淳安县将投资近10亿元,用于41个污水治理项目,确保千岛湖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农村污水处理率达到76%。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农村污水治理是一项基本公共需求,既是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难点,也关系到我国整体水环境的可持续改善。”住建部农村污水处理技术北方研究中心副主任范彬介绍说,随着国家对农村生活卫生和环境问题的重视,各地政府加大了对农村污水治理的投入。

“十二五”期间,全国村镇污水治理率要提升10%。对此,范彬认为,虽然从统计数据来看,近年来我国农村污水治理率以每年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在提高,2014年接近8%至10%。但是根据调查,已实施的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项目能够经得起时间检验的并不多,一些地区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并达到效果的不足20%。

建设和运行质量是关键

农村污水不同于城市污水,农村污水治理不能照搬城市污水治理的技术模式,这个道理目前已经为多数人所接受。但如何选择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则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治理农村污水,首先应大力发展生态卫生技术。生态卫生指在排放源头将粪尿和厨余垃圾等主要生活污染物与其他污水垃圾分离收集,并分别资源化处理与利用,是一种更符合可持续性发展需求的技术思想。我国使用农家肥的历史悠久,而农村卫生设施建设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需求极其庞大,非常适合发展生态卫生技术。”因此,专家建议国家加大科技投入,并采用倾斜性的技术政策,大力发展生态卫生技术。

在生态卫生技术成熟之前,常规卫生技术仍是农村污水治理的主要技术模式。治理农村污水,应作好优化集中与分散处理。除部分城镇周边的村庄污水可以接入城镇管网系统进行处理外,大部分农村污水适宜采用村组处理或就地处理的分散处理方式。以县域为基本单位,打破内部行政疆域,优化集中与分散处理,科学规划,是降低农村污水治理成本、提高绩效的关键步骤。

同时,也应适当利用土地资源等自然条件,降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运行成本。在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的地区,湿地、土壤渗滤等自然处理手段是既有效又经济的农村污水处理技术。但这类技术的缺点是对土地等自然资源的占用大,处理效果不够稳定,除需要因地制宜适当选用外,还应加大规范设计、规范安装和规范运行的力度。

“我国目前最迫切需要开展农村污水治理的地区在经济发达和人口密集的东部地区以及中心城市周边,以装备制造为基础的构造型污水处理技术应成为重点发展方向。在保证建设与运行质量的前提下,通过技术生产的标准化和技术应用的集约化,大幅降低构造型技术的成本。”范彬说。

记者了解到,当前我国农村污水治理的技术应用存在误区,一些人将农村污水治理“投资省、运行维护简便”的技术追求等同于“低技术处理”或“简易处理”,片面要求降低建设与运行成本。专家认为,除临时性的排水设施外,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应纳入基础建设的管理范畴。降低成本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农村居住分散,处理设施规模小,这些都非常不利于降低设施建设和运行的成本,而农村的土地资源也远不如想象的那么丰富和廉价。因此,应该通过对技术应用和技术生产的精细化管理来提高我国农村污水治理的绩效。

加快建立责任管理体系

为什么目前农村污水治理效果不理想?在技术方面,并没有突破不了的难题,关键在于管理。而目前我国农村污水治理的管理体系并不健全,资金的筹集和高效利用都存在问题。加快建立农村污水治理的责任管理体系和行业管理体系势在必行。建立责任管理体系的重点应是规范社会成员、政府和参与农村污水治理的企业这三方的责任,建立依法治理农村污水的责任管理体系。

当前,需建立行业管理体系重点解决两大问题,一是技术指导和引导,二是技术标准与监管。范彬说:“我国农村污水治理的标准几乎是完全空白。首先是农村污水分散处理的环境排放标准缺失。没有排放标准,设施的建设标准、运行标准以及产品标准更无从谈起。”

为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地方套用城市污水处理厂环境排放的一级A或一级B标准,而且在标准问题上好高厌低。与城市相比,农村污水排放更为分散,周边的环境容量更大,因此农村污水处理可以适当降低出水指标要求。农村污水处理除少数环境敏感区域外,大部分无须达到城市污水厂的一级A或一级B标准,一些关键的指标如总氮和总磷,也很难达到一级A或一级B标准。因此,要因地制宜制定分散污水处理的水质目标。

“制定更加科学准确的农村污水标准,应该遵循两个原则:第一满足环境质量的需求,第二符合农村的现实情况。盲目引进城市污水排放标准是不适宜的。农村污水标准过高也是一种浪费。有些地方的标准可以降低一点,这样也可以降低污水的处理成本。”范彬指出,“不过,必须要明确一点,农村污水治理作为一个重要的环境基础设施,应该能用上30到50年,不能因陋就简。”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