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5月份,记者曾暗访过广东省东莞市的垃圾焚烧厂、电镀厂。日前,记者回访时发现,位于东莞市横沥镇的科伟(科维)垃圾焚烧厂正在建设二期工程,而去年调查中发现的渣土堆仍然没有处理,甚至有新进堆放的痕迹。此外,此次回访中又发现了新的“着火点”,东莞市长安镇有一片小作坊聚集多年,污染成片,却无人监管。
废渣堆渗出的污水已经变成一条漂浮着灰白色淤泥的泥沟。
看着道路两旁南方城市所独有的芦苇、滴水观音等绿化植物,记者眼前又浮现出去年在东莞爬垃圾山的场景。时隔近一年,东莞市环境治理是否有所改善?记者带着满心期望,在东莞市走访了多个乡镇。
废渣不减反增 企业称不知情
记者决定旧地重游,先到位于横沥镇的科伟(科维)垃圾焚烧厂看一看。刚一接近目的地,记者就直奔那座记忆中的渣土堆。在原先的位置上,一座体积更大的渣土堆矗立在那,整个渣土堆又向四周扩展了不少,远远大于去年记者采访时所见到的体积。
在厂区门口,记者见到了企业负责人谢经理。
据他介绍,企业目前正在对一期工程进行改造,只有二期项目在正常运行,所有运来的垃圾全封闭运输,“我们自从上次曝光之后做了很多工作,努力在改正以前的错误。”谢经理说。
据记者观察,厂区内像去年那样脏乱差的情形确实有所改善,各种排放数据也稳定达标。但在问及厂区外围那堆渣土时,谢经理仍然回答:“那堆渣不是我们的啊!我们的渣都已经运走了!我也不清楚是谁把这些东西堆在我们旁边。”
然而,记者记得去年联系当地环保部门在对厂区外渣土进行调查时,环保局工作人员曾表示,这就是横沥垃圾焚烧发电厂所产生的渣土。
污泥随意堆放 污染附近农田
从横沥镇出来,记者来到去年采访的另一个重点,长安镇。
从去年报道后东莞市环保局的回复中,记者得知,去年所报道的恩典电镀厂早已搬迁,整个长安镇的电镀、印染企业全部进入了园区统一管理。
当记者在长安镇走访时,接到线索称长安镇厦岗村有大量污泥随意排放,污染附近村庄农田。记者随即赶赴现场探查。
记者沿福海路一路向南,在行至长安互通立交南侧时,发现开始有小作坊在路边出现,当行至福海路尽头时,路两旁已经被大大小小各种小作坊所包围。
记者在村中路过一个路口时忽然发现,道路北侧一排小作坊的屋后是一片荒废了的农田,南边有一片面积数千平方米的垃圾堆,一部分垃圾已经被灰色的污泥所覆盖。
记者绕着四周查看时发现了一个由围栏围起的垃圾中转站,中转站的场地上也堆满了垃圾,大大小小的垃圾车在不停地来回忙碌着。中转站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这位负责人表示,这里的垃圾都是从周边各个村里收集来的,在这里做短暂存储后运往厚街镇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但由于最近厚街镇垃圾焚烧发电厂工程改建,消化能力减少,所以这些垃圾就在这里临时堆放。
当记者问及这片堆放场地是否做了防渗处理时,这个负责人表示,由于是临时堆存,场地并没有做任何的防渗防护措施。“围栏外的那些垃圾都不是我们的啦,是政府指定的垃圾倾倒点。”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围栏外的那些垃圾都是当地村民和周边的村庄倾倒在这里的。
记者从小作坊中间的一条小路走向作坊背后。这里地面铺满厚厚的垃圾,在半米高的垃圾堆中有一条一米多宽的垃圾小路,延伸向远处的低地。沿路观察周边的小作坊,简易厂房内满满当当地堆着各式各样的塑料废品……在爬上一个土堆后记者发现,远处有大量的垃圾废渣,目测有四五米高。
记者上前发现,这些废渣属于垃圾焚烧厂焚烧后产生的废渣,里面还混合有部分尚未焚烧彻底的垃圾和废铁。整个废渣堆从一家小厂房后院延伸向厂后的农田达数百米,形成了一座宽100米,长200米,高五六米的平台。沿土堆查看时,有大量的渗滤液从土堆上流向远处农田,由于冲刷原因已经形成了一条深数米的沟壑,沟里灰白色的淤泥和污水一直流向远方。
在这家废渣厂,记者见到了一名负责人。这位负责人表示,这些渣都是从牛山发电厂拉来的,“这些东西都没什么危险的,我们砌墙、铺路都用这个!”这位负责人称,“我们什么手续都有啊!”
小作坊集中棚户区 去污染急需严执法
此时,一阵嘈杂声引起了记者的注意。记者发现,紧邻着这堆废渣的是一片污水坑,一条直径约10公分~20公分的钢管从前面的厂房内直接通入水坑中,此时水坑中的黑色污水正像开了锅一样在沸腾,发出巨大的声响,水面上不断升腾起黑色的烟雾。周围临近水坑的植被已经发黄枯死,并有燃烧过的痕迹。
这很有可能是一处污水管道,企业有偷排污水之嫌,记者判断。记者准备把废渣堆问题探查清楚后再去一探究竟。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东莞市环保局,反映了现场的情况。一小时后,东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东莞市环保局长安镇分局副局长陈志斌等赶到现场。
在记者的示意下,环保局工作人员看到了那堆废渣后十分惊讶:“哇!我从来没见过现场这么(污染)的!”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从来没有留意过这片小作坊屋后是什么样子的。
在环保局工作人员的问询中,记者得知,附近所有的小作坊都归一位人称“兴叔”的老人所有。记者发现的这家废渣厂名字就叫“兴叔五金加工厂”。在与这位老人的交谈中,记者发现,这位“兴叔”的环境意识几乎为零,这片小作坊中没有一台治污设备。
在调查中,记者听到了一个关于这位兴叔的“传奇”。兴叔老家就在当地,年轻时候到香港打拼,经过几十年的积累终于荣归故里。但他人老心不老,回到老家后又将附近一大片地圈到名下,建起了各种小作坊。时日一久,这片地方便成为了无证小作坊的聚集地。这位兴叔也乐得收房租。至于什么环保、工商手续,他从来就没有想过。
在与环保部门的谈话中,一个细节引起了记者的注意。陈志斌告诉记者,这家废渣厂的废渣都是从一家名为沙角电厂的发电厂运来的,与之前记者所了解的废渣来源不一致。
从废渣厂出来,记者跟随环保局工作人员来到了那家“废水直排”的小作坊。进入院内,记者发现,院内堆满了各种各样的塑料制品:饮料瓶、油壶、洗发水瓶,记者甚至还见到了两麻袋输液用的输液管和液体袋等医疗垃圾!除此之外还有大量的废旧布料。这时记者才明白,这是一家小塑料颗粒厂。而那根管道也不是用来排放废水的,而是锅炉燃烧废旧布料时产生的烟气,经过鼓风机通过管道排入水坑中,才导致水坑中的水剧烈翻腾,好像沸腾的开水。这也解释了为什么在水面上会有黑色烟气的出现。
在厂房后的仓库中,记者发现了大量已经分装好的黑色塑料颗粒成品,几个工人正在不停地将装袋的塑料颗粒码放在一起。
从厂房出来后,记者问及是否知道这片棚户区是小作坊的集中区时,陈志斌表示:“这些东西啊,也都是一个城市少不了的,大家又都在把他们到处赶,他们聚集在这一片也是防止了污染的扩大啦。”他表示,之前对这一区域其他方面的问题清查过,但对这方面(无证小作坊)没有清理过。
手中有利剑 斩污待何时
记者在地图上看到,这片小作坊距离东莞市环保局长安镇分局只有十余公里的路程,驾车不到半个小时就能到达。从地图上看,长安镇厦岗社区地处长安镇、虎门镇交界处,又紧邻珠江入海口,属于一片“三不管”地带。长安镇环保分局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就曾对被污染区域的行政区划问题询问多次。这些混合着污泥废渣的污水,沿着河岸一路流向下游,在珠江入海口入海。
在东莞市环保局网站上,记者看到,今年2月底东莞市环保局曾发布一篇文章,文中提到东莞市将2015年定为“环境执法年”——“进一步创新环保执法机制,着力强化环保执法力度和执法效率,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东莞市环保局在这篇文章中提到,要“抓好水环境和空气质量环境全天候、全时空、全过程执法行动”。
但据记者了解,这一片小作坊在当地聚集的时间已有数年之久。
新环保法对查封扣押有明确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排放污染物,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污染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查封、扣押造成污染物排放的设施、设备。”
同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中也明确表述了六种适用于查封扣押的情形。
当记者问及这种无证小作坊和废渣厂能否直接查封时,陈志斌称:“这个东西我们没有权力,还是要市里研究以后才能确定。”
当记者表示目前的情况已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部门实行查封扣押的六种情形之一时,陈志斌坚持:“这还是要根据市局的研究和批示才能定的。”
记者思考
法律只有落实了才有威力
“不要非等上级领导下命令才行动。”日前网上的一篇文章中指出,基层环保部门遇到困难会相互推诿,区环保局遇到问题反映给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又迟迟没有“下文”。这种不敢作为的方式使原本可以较快解决的环境污染问题久拖未决。这种上下级环保部门“只转不查”的现象在各地都或多或少地存在。有多少污染问题能得到及时解决,就成了一个问号。
不作为和不敢作为,已经成了大多数企业违法排污难以根治的一个因素。不作为有两种情况:一是依法应当作出责令停业、关闭的决定而未作出的;二是发现污染或者接到举报未及时查处的。不敢作为则是指环保官员作为地方职能部门,因受到地方政府或者上级部门的影响而不敢作为的。
此前有报道称海南省澄迈县一家企业违法排污,当地政府部门先后下发十余个红头文件责令整改,但执法部门并未按期监督,“十几个红头文件管不了一个污染企业”。因此,必须把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的监督、问责落到实处。
如果任由新环保法的力量被懒政怠政所消解,那么期望中的“钢牙铁齿”就会变成人们心中的“断柄残剑”,“史上最严环保法”也很有可能难以发挥人们期待的作用,环境保护所处的困境也依然得不到打破。
如何维护新环保法的尊严?
首先还是要把板子打向当政者本身。新法遭遇执法困难,还是因为权大于法,以及利益捆绑问题存在。对新环保法来说,要真正落地,还需要通过配套机制形成完善的体系,厘清政府不同部门间的权责关系,用法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胡静认为,过去的教训是将问责限制在内部,问责往往流于形式。他建议,新环保法实施推进中,建立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需要吸收公众、专家和环保社团参加。
安徽大学法学院环境法学者张辉表示,落实监督和问责,还应推进环保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在环保部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厘清责任边界,有效防止行政不作为或乱作为、推诿扯皮以及承诺不兑现等现象。通过制度安排,厘清环保工作与政府行政权力的关系,保障环境执法的独立性,使执法行为不受当地政府非法干涉。
“徒法不足以自行”,类似东莞市长安镇的地区还有不少,要彻底解决这些环境污染的“老大难”,就必须各方协力,将新环保法所赋予环保部门的“钢牙铁齿”真正地咬在环境违法行为的死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