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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环保厅公布两起原油泄漏事件调查结果 涉事企业三责任人被免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0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岳靓 肖颖  浏览次数:844

陕西省环保厅近日完成了对延安市发生的两起原油泄漏事件的调查,涉事企业3名责任人被免职。

  3月26日、27日,陕西省延安市连续发生两起原油泄漏事件,涉事企业分别为长庆采油九厂和长庆采油四厂。

  据调查,两次污染事件均为一般突发性环境事件,且两起事件均系输油管线自然腐蚀破裂所致,一方面原因是输油管线建设没有国家标准,设计标准低,使用寿命受限。另一方面原因是企业对环保工作还不够重视,管理不到位,在陕北油气田开发过程中,环境应急设施不完善,环境安全得不到保障,环境安全隐患排查不深不细。

  调查报告指出,延安市在环境隐患排查治理、企业环境监管环节及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追责等方面存在失之以宽、失之以软的问题。

  目前,当地环保部门已向长庆采油九厂下达20万元罚款,向长庆采油四厂下达12万元罚款,并要求企业对本次污染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对被污染土壤进行生态恢复处理。责令长庆采油九厂对输油管线进行更换,责令长庆采油四厂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同时对涉事企业4名基层单位领导分别给予罚款及相关行政处罚,并对作业区党总支书记、作业区经理、作业区副经理共3人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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