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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技术工艺 探索复制模式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5-19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914

工信部、住建部、发改委、科技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等六部委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指出将选取已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开展试点,并对试点项目的运行情况进行效果评估。

  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具有环境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能力强等特点,利用现有的水泥窑设施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不但可以节省新建固体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的建设投资,还可以缓解社会固体废物处理压力和新建集中处理设施选址占地等问题。

  目前,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及产业废弃物已成为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技术,我国在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污泥、污染土等固体废物方面也有了积极探索。“但技术工艺上还有待完善,仍缺乏针对性的排放标准、产品质量控制标准和相关评价标准,社会上对协同处置技术的认识不统一,政策激励不到位。”上述负责人指出。

  通知指出,试点及评估工作期限为两年,将重点围绕技术、装备、标准、政策等4个方面,在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中选择一批生产情况稳定、技术水平高、污染控制设施先进的水泥窑,开展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试点工作,以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为支撑,以标准研制和技术评价为保障,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形成可复制的推广模式,引导水泥生产企业走绿色发展之路。

  为此,通知明确了试点工作的5项主要任务,包括优化水泥窑协同处置技术、加强工艺装备研发与产业化、健全标准体系、完善政策机制和强化项目评估。

  据了解,长江证券曾表示,协同处置市场空间较大,是水泥企业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根据测算,若水泥窑协同处置到2030年在整个无害化处置中的份额能够达到50%,那么预计每年的利润空间可达4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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