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8月7日从环境保护部获悉,今年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89项,批复92项,涉及总投资7028.17亿元。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17个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1094.28亿元。
环境影响评价作为从源头防止污染产生的第一道防线,被认为是保护环境最有效手段之一,也是最容易产生问题、最受社会关注的领域之一。
今年2月,中央第三巡视组向环保部反馈专项巡视情况,提出了当前环评领域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要求深入查找原因,逐项加以整改。
环评“刮骨疗毒”
环保部介绍,上半年,环保部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为契机刮骨疗毒。3月,《全国环保系统环评机构脱钩工作方案》出台,根据有关要求,环境保护部部属8家环评机构要于2015年底前率先脱钩。省级及以下环保系统环评机构分两批分别在2016年6月30 日、12月31日前全部脱钩。
环保部环评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8家部属环评机构中,1家已注销资质完成脱钩,1家已完成资产评估,其余6家已报送了脱钩工作方案。
上半年,根据巡视整改工作部署,环保部还对全国环评机构及从业人员专项执法抽查和公众举报核查,对存在各类问题的63家建设项目环评机构和22名环评工程师分别作出了取消资质、缩减评价范围等相应处理。
在严查环评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下,全国1000多名已不在环评岗位的环评工程师主动退出。截至7月中旬,环保部共受理环评资质申请226项,完成审查215项,其中批准新资质申请29家;对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22家机构不予批准;对现有环评机构资质条件进行清理,30家机构被取消或注销资质。
此外,环保部还对2015年度环评机构进行检查,涉及天津、广东等8省市的311家环评机构,占全国总数的27%。目前已完成对天津、山西的检查。
审批权限下放
今年3月,环保部对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再次进行了调整。根据《目录》,火电站、热电站、炼铁炼钢、有色冶炼、国家高速公路、汽车、大型主题公园等32项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省级环境保护部门。
本报记者从环保部了解到,目前,《目录》规定的所有下放事项已全部同步下放。环保部表示,部分省级环保部门在《目录》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下级环保部门的承接能力,继续将一些审批权限下放至地级市、县(区)。
黑龙江省将污染物产生和排放较少、环境问题较小的建设项目,如液化石油气接收、存储设施(不含油气田、炼油厂的配套项目),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储运设施等项目下放至市级环保部门审批。
宁夏回族自治区将电石、铁合金、焦化、涉及重点重金属排放等环境风险较大的项目,及污水处理、垃圾处理、脱硫脱硝等地方减排环保工程下放至设区市环保局审批。将公路项目(除跨市的项目外)全部下放市或县审批。
广东省将部分工艺较先进、环保技术较成熟、环境影响和风险相对可控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包括城市快速轨道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改扩建化工项目和不涉危化品的码头泊位等6类项目。
四川省将水利工程、市政工程、机械电子等领域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到市、县两级环保部门。
遏制“两高一资”
环保部介绍,在连云港试点战略规划环评推动“多规合一”工作,探索区域污染物行业排放总量管理模式。在建设项目环评方面,上半年,环境保护部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文件89项,批复92项,涉及总投资7028.17亿元。对不符合审批条件的17个项目不予审批,涉及总投资1094.28亿元。
环保部上述负责人介绍,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环保部提前介入,开辟绿色通道,按时保质完成水利、铁路等一批基础设施、民生工程和重大项目审批。
2015年拟开工的30个重大水利工程项目中,目前已全部完成环评批复,平均审批时间从2014年的40天减至2015年的20天。
2015年拟开工的60个重大铁路项目中,由环保部审批25项(其中不跨省的7个项目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目前共批复14项(含正在履行批复程序5个),其余11项尚未报送环评文件。
在竣工环保验收方面,上半年,环保部共受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55项,完成验收105项,对未落实环评及批复要求、搬迁不到位的4个项目不予验收。
环保部上述负责人透露,下半年,环保部将召开“三大区域”战略环评启动会,坚决遏制“两高一资”、低水平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项目建设。同时继续加快推进铁路、水利、石化升级改造等国家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