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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发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2  来源:中国环境报  浏览次数:1262

2013年2月20日,环境保护部发出关于印发《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以全面加强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切实保障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

《规划》提出,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和化学品相关行业的快速发展,化学品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大量应用,化学品环境管理现状与需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主要有以下4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产业结构和布局不合理,环境污染和风险隐患突出,二是化学品环境管理法规制度不健全,三是环境管理基础信息和风险底数不清,四是监测监管、预警应急、管理和科技支撑能力不足。

《规划》指出,我国化学品环境管理面临多重风险与压力,化学品导致的健康和环境风险与日俱增,危险化学品引发的突发环境事件频发,相关行业特征污染物排放引发局部环境质量恶化,化学品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压力持续增加。

基于此,《规划》的制定体现了4个原则:预防为主、全程防控,突出重点、分类实施,制度先行、夯实基础,政府主导、企业负责。

根据环境风险来源和风险类型的不同,《规划》确定了3种类型58种(类)化学品作为“十二五”期间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对象,具体包括25种累积风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15种(类)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类重点防控化学品、30种(类)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包括12种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类重点防控化学品)。

《规划》明确了重点防控行业。“十二五”期间,以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纺织业等六大行业以及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等新型煤化工产业为重点防控行业。

根据《规划》,2013年,环境保护部将组织开展全国重点防控区域名单的确定工作。对重点防控区域,通过严格园区入园标准、加强环境风险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区域监管水平、健全园区性管理制度等措施,提高区域范围的风险防范和应急水平,降低环境风险。

《规划》提出,到2015年,基本建立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大幅提升化学品环境风险管理能力,显著提高重点防控行业、重点防控企业和重点防控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水平。

《规划》还确定了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的主要任务:

一要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加大淘汰和限制力度,推进重点防控行业合理布局,强化环境影响评价,提高环境准入条件和建设标准。

二要健全生产及相关领域重点环节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化学品环境管理政策法规体系,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开展化学品和环境风险源的调查评估,落实企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主体责任,实施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分级监管,推进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业清洁生产,加强危险化学品贮运过程和消费产品的监管。

三要控制特征污染物排放。加强环境监测与监管,促进特征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提高化学品循环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开展涉化污染场地的评估与修复试点。

四要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升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全民环境意识。

《规划》确定了将要开展的5项重点工程,包括全国化学品生产、使用及环境风险基础信息调查,化学品环境管理风险预防与控制体系建设,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排放控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基础能力建设,危险化学品风险控制示范工程。

为保障上述工程顺利实施,《规划》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完善法制、严格执法,依靠科技、创新政策,加大投入、借鉴吸收,广泛宣传、多方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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