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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超标污水处理不达标不外排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8-21  来源:天津日报   作者:米哲  浏览次数:635

在20日下午召开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第十一场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应急中心主任田为勇就环境监测总体情况作了介绍。

他说,事故发生后,环保部立即启动国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环境质量监测方面,我们组织对有毒有害气体进行全面分析,检出有害物质包括硫化氢、氰化氢、氨、环氧乙烷、苯、二甲苯、三氯甲烷、挥发性有机物等8种物质。其中16日以前,苯、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和氰化氢曾出现超标。16日12时至今,各监测点位上述特征污染物浓度均没有出现超标。从监测结果看,目前大气方面核心区内环境污染总体状况可控,核心区外环境质量未超过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在水体质量监测方面,到15日为止,我们在事故点周边设置了42个监测点位,所有氰化物超标污水全部封堵在事故区域以内,不经过处理达标不外排,暂没有向外排过。事故区总的结论是,警戒区以内氰化物污染比较严重,以外除个别雨水管网和水渠有超标现象,其他都符合国家标准。

近岸海域方面,我们在事故区域近岸海域布设了5个监测点位,氰化物与历史监测数据相比没有明显变化,符合海水水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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