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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建议宁波建地下污水处理厂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5  来源:中国宁波网   作者:龚一鸣  浏览次数:1171

2013年2月22日,参加宁波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各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会上,不少代表围绕“提升生态建设水平、关注环境资源要素”相关内容开展讨论,针对污水处理和垃圾分类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鄞州区代表团崔耸提出建议:“现有污水处理厂建设模式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选择占地少、无噪音、无臭味的治污模式,科学合理地利用地下空间,试点建设地下污水处理厂。”

象山代表团代表陈海林代表则表示,部分企业安装在线监控不够合理。他举了一个例子:“只检测污水排入污水处理厂的在线监控没有实际意义,企业每年却要为之付出约7万元的运行维护费用。应该要根据企业实际设置在线监控,进一步完善环保监察工作。”

励大恩代表建议污水处理应该关注地下水源污染。“现在化肥的大量使用和农药的滥用以及部分企业的乱排放行为,已经造成土壤板结化、地表水质富营养化以及地下水源污染。要加强推广使用有机肥料、农业生产指导、小流域治理等工作,坚决遏制当前污染乱象。”

镇海代表团代表杨卫平则表示要加强城区内的河道排污口管理。“应该设立明显的排放标示牌,确立责任人并提供举报电话,方便市民随时监督举报。”

另外,还有不少代表建议要尽快建立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落实垃圾分类的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黄伟君代表建议:“宁波2003年开始垃圾分类试点,但因种种原因难以推进,建议市政府进一步明确实施垃圾分类的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制定可操作的管理办法,采取带有一定强制性的措施来推进。”

莫菊妃代表建议:“要尽快出台宁波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制定一套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加强垃圾分类、收集、处置等硬件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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