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发达的城市景观与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和谐统一是构成美丽中国的画卷。水是生命之源。若水体受污染,生命的质量会受到直接和间接的影响。然而,中国的山逐渐青了,但离“水秀”的距离还很远。
山之所以能青,盖因“两只手”协力而为。政府实施退耕还林政策,使山林面积扩大了,通过林权落实到户,使山林“厚实”了。因为权属明确,林权所有人、农民、集体、国企、开发商的造林护林利益有保障,都很有积极性。
相比之下,水流经范围较大。江河湖泊,往往跨镇跨市跨省,流域面积小则几十,大则几百万平方公里。这就需要地方各级政府,乃至中央政府发挥更大的协调作用。因此,我们有必要把治理水污染上升为具操作性且必须实施的基础性国家战略。
治水污还“水秀”的战略目标应是:全面消除水污染,包括地下水,还江河湖泊沟渠本来水文状态和面貌。路径是污染源控制和水系的水文状态恢复。治水战略可用三到四个“五年规划”,乃至更长时间,分阶段实施。第一阶段即“十三五”要实现县级以上城镇的污染源全部受到控制,处理后全部达标;一定比例的乡镇(主要是中心集镇)要建立中心污水处理厂,一定比例自然村要建立分布式小规模示范污水处理厂。第二阶段即“十四五”开始,要在全国推广前一阶段的试点经验。
治水如治山,也需要发挥“有形的手”和“无形的手”的协同效应。首先是政府提供制度保障,完善法律法规,特别是操作层面的各级立法立规,包括村规民约。完善法规的重点应放在一些可操作可执行可计量的层面上,比如,要对污染排放单位核定排放量,追根溯源核查,把归集落到实处,据此予以征收排污费和处罚。其次是从中央到地方各级财政加大建设投资和经常性支出预算。再次是把污水治理与各级党政一把手的政绩考核挂钩。四是政府特别是中央政府要下大决心,排除利益集团的干扰,恢复水文状态。兴建水利设施前,要综合评估水文状态的改变对人文的影响。
在污水处理的投融资创新上,广泛采取特许经营权社会招投标,引入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既可减少财政压力,又可提高运营效率,使污水处理产业化和市场化。有的企业开发出大幅降低处理成本,大幅减少占地和大幅减少污泥二次污染的新技术,因此很热衷于投资运营污水处理厂项目。当一个公益性事业可成为一个企业的盈利模式,其就有了可持续性的产业化运行机制。
(作者是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