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浙江省金华市环保局在官网上公布了16份处罚决定书,涉及企业16家,其中不乏生产废水超标排放、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部分生产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放等“典型”违规行为,处罚金额近百万元。
今年以来,金华市对环境违法行为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7月中旬到8月,趁势浙江省治水办联合多部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截至8月底,金华立案查处296家单位,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的有29家,行政、刑事拘留25人,拟处罚金额已达1400余万元,有效地震慑了环境违法行为。
7日记者在金华市环保局官网上看到,此次公布的环境违法企业共有16家,主要的违法行为有:生产项目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生产废水超标排放;部分生产废水直接通过雨水管网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记者注意到,此次被处罚力度最大的金华宏景工具制造有限公司因年产100万件工具生产线建设项目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0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28条规定进行被罚人民币9万元。
环保执法要“动口”更要“动手”。随着“五水共治”和环境保护“督查+执法”行动的深入,目前,有关部门正在对查到的问题和企业进行环境执法后督察、督促整改到位,并将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从高从严从快对环境违法企业进行处罚,并严格依据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采取按日计罚、查封扣押、停产限产、行政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案件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