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新常态下,一些地方企业正陷入发展的尴尬境地。
今年8月,环保部发布上半年环境监管执法“成绩单”,责令停产15839家,关停取缔9325家,罚款23227家。打击环境违法的力度空前。一些曾经的纳税大户、招商引资的“香饽饽”、政府扶植的对象,因环境问题,一些企业被推到了“悬崖边”。
企业的前期投入、带来的失业问题、存在的账务问题等都给关停企业增加了障碍,与此同时,企业高速发展而忽视环境保护工作,也有其历史原因,是不是真的完全由企业买单?对于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一关了之是不是最好的解决之道?企业能否适应新的环保推进节奏?
带着诸多问题,《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环境政策与环境规划研究所所长宋国君。
NBD:一些环境违法企业长期存在,是不是有一定的历史原因?
宋国君:首先,企业在地方的发展肯定会受到当地政府部门的一些政策的影响,在经济发展、税收、就业等因素下,地方政府前期引进了很多企业,对于这些企业的环保执法尺度上也较松,这种历史问题是由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所造成的。
除了历史问题,还有环保部门在环境保护上管理粗糙的问题存在。我们国家在一些污染物排放标准、监测方案等方面制定得不够细致、具体,存在一些不太合理的地方。其中,更多地就表现在环保工作的“事在人为”问题,即环保工作认真抓起来,环境执法严厉一些,环境问题可能就会有一定的好转,如果执法抓得比较松,当地的环境问题可能就会变得严峻。
实际上,环境违法企业长期存在,客观原因还是管理上方面的问题。
NBD:今年以来,环保执法明显变严,一些企业表现出了不适应,如何看待这一问题?
宋国君:今年以来,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环境执法形势趋紧,这种严厉的执法只要是按照相关法律在执行,就是应该鼓励和拥护的。可能是以前环境执法一直较松,突然加严之后,企业面临的环境压力明显加大,企业可能并没有准备好,在严厉的环保要求之下,只能面临被迫关停的命运。
出现这些问题,责任并不完全在企业,环保部门同样有责任,为什么此前的环境执法较松,没有保持连续的高压态势。
NBD:因为环境问题,有一大批企业被迫限产,甚至关停倒闭,这是不是化解环保问题最有效的手段之一?
宋国君:实际上,环保管理从原来的不合理变合理,执法从松变严,企业也需要有一个适应过程,应该给企业一定的整改时间。对企业进行关停、停产等措施,将直接带来就业问题,企业投入成本难收回问题,企业负债难偿还问题等,如果只是一味关停、停产,自然具有一定的震慑力,同时也会涉及到平衡的问题。
我认为,首先对一般性的环境违法企业进行警告,规定企业的环保整改期限,如果还不达标再进行严厉处罚。当然,对于一些危害比较大、恶意违法的企业排污行为可以进行直接关停,但是,这部分毕竟还是少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