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环保局坚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件,罚款金额达234.546万元。
玉溪市环保局在全面学习贯彻落实新《环境保护法》基础上,坚持日常监察执法和集中查处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工作日监察和节假日重点抽查相结合,现场检查与自动监控相结合,切实加强污染源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和查处存在的环境问题。2015年上半年,共检查企业2111家(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65件,结案55 件,罚款金额达234.546万元,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49份,督促41 家重点企业完成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按照《玉溪市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方案》,玉溪市环保局在全市范围对钢铁、水泥、磷化工等重点污染企业及辖区内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开展了一次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共排查企业992家(次),检查各类工业园区12个、建设项目214个,发现并督促整改园区内存在隐患问题8个,对发现建设项目存在的51个问题下达整改通知或进行立案查处。
在增强排污费征收和稽查工作实效上,玉溪市环保局认真抓好排污费征收新标准的学习、宣传和动员,集中开展排污费征收全程信息化管理培训,及时完成对污染物及排放量的核算,及时纠正申报、审核中存在的问题。2015年上半年,对全市160家企业进行排污申报,共征收排污费513万元。
为充分发挥全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作用,玉溪市环保局结合国家和云南省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要求,将国控重点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现场端纳入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通过培训全市环境监察人员和向社会购买技术的方式,加强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运维管理。目前,全市已有92家重点污染企业完成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安装、验收,并与环保部门联网运行。2015年1月~6月,全市国控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在线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达100%,在云南省排名第一。
同时,玉溪市环保部门认真做好 “12369”环保举报热线、“96128”政务信息查询热线等工作,切实畅通群众诉求与机关服务基层和群众的渠道。加强环境信访工作,及时排查和化解环境纠纷矛盾。2015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污染投诉267件,处理267 件,处理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