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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污水处理等三项指标纳入政绩考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2-28  来源:现代快报  作者:鹿伟   浏览次数:1169
        2013年2月27日,南京印发了《南京市“十二五”期间污染减排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实施方案》。其中细化列出了每一年的任务目标,并提出建立体现“一票否决”硬调控的考核机制,将污染减排、污水治理、水环境质量等纳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结果将向社会公布,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一票否决”指标。 

根据方案,到“十二五”末,全市累计新增污水主次干管1303公里以上(主城区597公里,郊区县706公里),新增片区到户支管3032公里以上(主城区2372公里,郊区县660公里)。 

截至今年1月初,南京2011年至2013年应完成的41个“十二五”水污染物总量减排重点项目,有32个未按进度完成或推进。对此,南京对11名区县、单位主要领导分别给予告诫的问责处理。方案再次明确,建立体现“一票否决”硬调控的考核机制。按照“污染减排任务完成、污水治理项目落实、水环境质量达标”三项并行刚性考核指标,实行综合考核评分制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作为对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的“一票否决”指标。对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任务不落实、工作不到位、没有完成减排任务和水环境治理目标的,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 

据了解,市政府相关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实施监督性检查,发现并通报存在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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