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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处理行业引入资本更要用好资本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15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崔煜晨  浏览次数:459

不能因为资金缺乏就盲目采用PPP模式;并不是有了钱就什么都能做,要用专业公司来提供服务;不能完全放任项目自由操作

“在污水处理厂的投融资和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的运营和维护环节,应该继续引入BOT、TOT、服务外包、运营维护外包或租赁等多种PPP模式,让社会资本和专业公司参与污水处理全过程,提高污水处理量和处理水平。”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麦穗海近日在E20环境平台主办的“2015(第七届)上海水业热点论坛”上表示。

PPP在污水处理领域具备可操作性,社会资本具有投资的意愿和投资实力

近年来,我国污水处理率正在稳步提高、污水和污泥处理量快速增长、产能迅速扩张。因此,专业人士建议,国内污水处理行业的投资和建设仍然十分重要。

实际上,PPP模式在污水处理行业的应用已经具有可行性。第一,我国政府先后颁布了《关于印发促进和引导民间投资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等文件,为在污水处理行业引入PPP模式提供了有利支持。

第二,由于污水处理不是盈利性较强的行业,其注重体现社会效益。政府提供了一定的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扶持,以保证污水处理行业的项目在PPP模式下可以以较低的收费实现运营,并能获取相关利润。

第三,社会资本具有投资污水处理行业的意愿和投资实力。社会资本拥有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适用于市场经济运转,可以自觉根据市场信号开展投资活动。

对此,麦穗海认为,在污水处理行业引入PPP模式有不少优势。比如,能够支持政府发展城市污水处理事业;减缓政府财政压力;改善经营体制、提高管理水平;推动城市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的升级;社会资本在资金使用上更有效率。

目前,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已有不少PPP模式项目。去年11月30日,财政部对外公布的30个PPP示范项目,污水处理项目高达9个。

不应盲目上马,应选择专业公司,做好监管

在资本涌入污水处理行业的同时,需要行业冷静思考:PPP模式的应用是否存在问题和误区,发展有没有瓶颈?

麦穗海认为,问题仍然存在。第一,不能因为资金缺乏就盲目采用PPP模式,项目上马时要综合考量其模式。目前,不少地方政府都认为,没钱就采用PPP模式。然而,无论地方政府还是社会资本都没有考虑如何还贷。未来,社会资本应首先考察政府的还贷能力,以及项目的还贷机制。

第二,PPP项目中,并不是有了钱就什么都能做,要用专业公司来提供服务。这需要社会资本与专业公司相结合,在设计、建设和运营方面都做到极致化,使项目在低耗能的情况下也能良好运行。

第三,不能因为有了PPP模式,就完全放任项目自由操作。在PPP项目中,要避免出现以前存在的低价中标等问题。政府需要建立监管平台,对项目进行规划引导,使项目具有持续性。

要重视专业公司与专业市场的对接,企业与政府监管平台的对接

麦穗海介绍说,未来在污水处理行业发展PPP模式,仍然需要重视3方面工作。首先,要重视资本与资本市场的对接,以低成本的融资做好这些事,特别是发展中需要更多社会资本的加入。同时,专业的资本公司对资本效益的的监管较为严格,这能使资本发挥最大效益。

其次,要重视专业公司与专业市场的对接。在有新技术的情况下,项目要稳定、低能耗的运行,就需要专业公司的专业设计、专业建设和专业运行。

最后,要重视企业与政府监管平台的对接。其中,“管”包括项目的一些规划,“监”要监督企业的利益,特别是社会效益。如果可以做到这些,行业的水平将有所提高。

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PPP模式的相关法律法规等政策;保证公众知情权、加强信息公布,建立公众参与与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绩效评价制度,用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调动企业积极性,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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