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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污泥处理处置行业存在的问题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01  来源:中国污泥网  作者:谢晓东  浏览次数:1165

行业发展面临诸多障碍,多种原因造成污泥处理处置市场的混乱局面。我国污泥的问题只在近期才显得突出起来,其中主要的难度在于以下几方面。

1污泥处理能力不足,处理率低

我国城镇污水处理厂每年都会产生大量污泥,然而一直以来,我国污水处理厂重水轻泥现象严重,大多数中小型污水处理厂建厂设计时仅考虑到污泥浓缩、脱水工序,仅基本实现了污泥的初步减量化,而没有考虑到污水处理副产物——污泥的稳定化、无害化的要求,产生的大量污泥得不到妥善处理,而是普遍将未经处理的污泥直接外运、简单填埋或堆放。据统计,我国约有80%的污水处理厂建有污泥浓缩脱水设施,达到了一定程度的减量化,但较深程度的污泥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很低,不具有污泥稳定处理设施的污水处理厂占55.70%,不具有污泥干化脱水处理的污水处理厂约占48.65%十一五期间污泥处理设施的投资仅有污水处理设施投资的40%。而在国外,大型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设施的投资甚至高达污水处理设施投资的1.7倍。因此,污泥处理设施投资的欠缺造成污泥处理能力的不足,导致我国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率低下的局面。

2污泥最终处置目标和总体解决思路不明晰

在污泥处置方面,全世界已达成了禁止污泥倾倒入海和堆埋的共识。国外从无害化着手,从资源化着眼来开展污泥处理处置工作。国外污泥处理处置方法得以实施依赖于以下3个基本条件:要有足够的污泥填埋空间;有承受昂贵设备投资和很高运行费用的经济实力;对污泥中有害物质如重金属等有严格的限制条件。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够高,在经济上无法承受太高的污泥处理费用。此外,我国污水处理厂污泥与国外污泥有两个区别:一是我国污水处理厂污泥数量和体积特别大,且主要集中在城市周边,根本没有适合污泥填埋的空间;二是由于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合并处理,使污泥的成分非常复杂,特别是重金属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含量较高,在这一方面也和国外不同。因此我国不能照搬国外的污泥处理处置方法,必须寻找适合国情的新思路。

不同的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各有优劣,并且污泥的最终处置面临着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双重选择,而我国相关部门对污泥最终处置方式的意见却尚未达成一致意见,处置的目标和总体解决思路均不明晰

3工艺技术及设备落后

我国污泥处理技术起步较晚现在已应用的污泥处理技术水平普遍偏低,绝大部分尚不成熟,远远不能满足对污泥控制的需要。而且当前我国有些正在使用污泥处理技术已是发达国家所摈弃的技术,不合乎国内的污泥特性,对所采用的技术缺乏必要的调查研究。污泥处理装备水平也比较落后,性能差、效率低、能耗高、专用设备少,未能形成标准化和系列化,限制了我国污泥处理技术的提高和发展,还存在脱离国情、对于国外技术盲目跟风的状况。

在污泥处理方面,我国缺乏实践经验和设计经验,尤其是污泥处理系统的整体水平还比较低。从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装置来看,运行工况普遍不佳,不能保证长期运行,很多处理厂的污泥处理装置建成后,为了提高现有工艺水平,又进行较大的技术改造,造成人力和财力的极大浪费,耽误了污泥处理工程的运行。

4国内标准规范缺失

我国在污水污泥处理处置的标准规范方面的发展较为滞后,不但标准制定不健全,缺乏系统性、科学性,目前涉及污泥机理及试验研究、污泥处理处置设备、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工程建设、污泥储存、运输、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全过程的监管的标准较少,在污泥排放和污染防治方面的标准及规范也不完善,不利于消除安全卫生和环境污染隐患。

我国标准制定时俱进性差,多部标准出台距今已经历多年,随着国内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技术和污染防治技术水平的提高和国民环保意识的增强,该排放标准已不能满足现实需求,其指导污泥排放污染控制的实用价值正逐渐降低。

我国标准的条款多为原则性,标准要求都较笼统,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具体规定。

并且,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标准要求不严格,对环境和安全卫生方面的关注度较低,不利于污泥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目标的实现。

5扶持政策不完善

我国政府及相关部门对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的扶持力度不够,未建立起完善的政策体系,使该行业的发展缺乏政策支撑,制约着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产业的发育和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目前,欧美等发达国家一般由水务运营企业负责污水的收集处理以及污泥的处理,由专业公司负责污泥的处置利用,其运营经费主要来自污水处理方面的各项收费,污泥产品销售收入以及政府补贴比例较小。而我国污水处理厂在污泥处理方面的投资少,仅占全厂总投资的20%-45%,在发达国家这个比例已占到了50%-70%,而且缺乏稳定、充足的污泥处理处置资金来源,很难形成商业模式。

应完善污泥处理收费体系,明确将污泥处理处置运营成本列入污水处理收费,适时开征污泥处理费;同时建立合理的价格调整机制,分阶段提高收费标准,加大污泥处理处置资金投入;设立专户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于城市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营、维护,切实保障经费及时支付。目前。我国一些省份已经开始探索实施污泥处理收费制度,这对于污泥处理产业的形成,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我国的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财税优惠政策尽管在该行业的规划和建设、技术路线、安全运行和监管以及相关保障方面都有涉及,但是缺乏细节规定,可操作性差,系统性欠缺,法律效力弱,使得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利用产业链的形成和发展严重滞后。

应积极推进相关政策的建立与完善,以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经济杠杆引导和支持企业从事污泥处理处置工作。

6管理体系不健全

我国污泥处理处置与资源化的管理体系尚不健全,导致行业的发展出现了无规划、无统筹的局面,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污泥处理处置责任主体不明确

污泥处理处置涉及面广、管理部门和牵扯环节多,需要农业部、林业部、环保部以及建设部等部门的相关政策进行协调和配合,因此需要一个明确的对污泥最终安全处置责任主体。然而,目前我国污泥处理处置的责任主体却并不明确。在特许经营的污泥政策框架下,应明确各级地方政府的污泥污染治理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其宏观调控能力。

2)项目信息不公开

国内污泥项目的重要信息基本上不对公众公开,公众参与的途径欠缺,缺少公众参与环节,不利于技术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和项目运营过程中公众利益的保护,不利于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实现。因此,要切实做到污泥处理量、处置量、处理费用、吨处理费以及污泥最终去向等信息的公开,使项目在公众的监督下达到更好的管理效果。

3)行业监管体系缺位

政府的高效监管是污泥处理处置的关键。然而,国内各级政府对污泥处理处置的监管力度弱、水平低。由于行业监管不力,污泥处理处置技术市场乱象丛生,存在造假、不实宣传和不正当竞争及成本过高等现象。政府应抓紧建立并完善社会和行业监督体系,加强对污泥储存、运输、测定检验、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污染防治、污泥处理处置以及资源化利用全过程的管理、监控,设立相应的资质评定、奖惩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在良好的监管条件下实现污泥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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