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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冰环保执法难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2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浏览次数:785

事件回顾:9月9日,济南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环保执法中遭遇不法分子围攻殴打,4名执法人员被打伤,1部公务车辆受损。济南市公安局迅速侦破这起重大妨害执行公务案件,抓获全部犯罪嫌疑人。(齐鲁晚报)  
 

一石激起千层浪。距离济南环保执法人员被殴打事件发生已经过去两周的时间,但事件本身引发的关注和讨论却很快平息,反而呈现越来越热的舆论势头。新环保法实施不满周年,便出现此类公然藐视和践踏法律法规的恶劣行径,着实令人发指。

“门难进,难进门;执法难,难执法。”正如一位环保局长所言,济南环保局事件折射出的正式当前我国环保执法环境的不容乐观。需要看到的是,事件的发生并不是无章可循。随着国家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大,迫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循环经济的压力,环保执法也不断深入,尤其是今年年初新环保法的强化,沉积多年的旧账翻出,再加上新账一起算,多重因素叠加才导致矛盾瞬间爆发。

此事一出,山东省环保厅和公安厅立即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强化公安环保的联勤联动工作,切实保障环保行政执法。能够从事件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为以后的环保执法提供强力保障,值得点赞。

相信很多人对“环保警察”并不是陌生。为了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先后有十几个省市成立专司环保执法的队伍——环保警察,有五个省份在省级层面打造环保警察队伍。既然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为何不把这一制度推广开来?有专家指出,诚然,环保警察可以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但国家并没有这方面的法律规范,而且具体运行过程中,会存在各方面的掣肘,存在较大存废之争,因此寄希望于环保警察成为环保执法难是一种不成熟的观点。

说到底,要将环保违法犯罪行为标本兼治,需要环保部门“内功”与“外功”兼重。“内功”是根本,强化环保执法队伍建设,创建一支不畏强暴、敢作敢为的高素质执法队伍,维护新环保法等法律法规的权威;“外功”是必备,强化司法联动,确保环保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利用“环保警察”或环保与警察的密切合作,打击违法的同时,震慑抗法行为的发生。

新环保法与配套文件出台赋予环保部门的权利和职责,不应该成为一纸空文,而应成为打击环境法违法行为的强拳,彻底净化我国环保执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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