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8日,云南水务与福建省大华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华实业”)订立股权转让协议,云南水务同意出资人民币 1.07亿元有条件地收购大华实业持有的福安市赛岐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安公司”)100% 的权益,而大华实业同意有条件地向云南水务转让其持有福安公司的全部权益
福安公司为福安市(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特许经营项目成立的项目公司,成立于2013 年2月,负责福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建设、运营、管理、移交等相关工作(以下简称“福安项目”)。福安公司在 2013 年 3 月与福安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签署了BOT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期为 30 年(含建设期)。
此次收购,对云南水务有着重大的战略意义。福安市范围内及周边地区的垃圾量增长的趋势较大,福安项目有着良好的发展潜力,与此同时,云南水务还在做着收购福建其他项目的计划,希望通过不同项目的合作,使云南水务进入福建省固废处理市场,并让固废业务在福建省得到快速扩展,扎实有效地做好云南水务的跨区域发展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