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局部区域水环境质量虽然有所改善,但水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2010年全省仍有22.2%的省控断面达不到功能目标要求,其中6.8%水质劣于Ⅴ类,属重度污染;4.1%的水库呈轻度富营养状态;280万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有待解决
根据《计划》,1187亿元的投资将实施联合治水、饮水安全、水源保护、设施提效、亲水景观、数字监管、全民爱水等七大类工程项目。其中,计划投资403.85亿元用于新建、扩建骨干污水处理厂,完善污水管网,建设污水再生利用和污泥处置设施,对水质超标控制单元的污水处理厂尾水实施提标改造,不断提升治污设施的污染减排效果。
广东新一轮水环境综合整治的基准年为2010年,分别对2013、2015、2020年提出了一年新进展,三年新突破,八年水更清的目标,2013年,广州珠江河段要实现稳定达标,2015年底,珠江三角洲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消除劣V类,淡水河、石马河、佛山水道等重点河段水质基本达到Ⅳ类。
至2020年底,广东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高标准稳定达标,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基本得到保障,主要地表水体水质达到环境功能要求,90%以上的省控断面水质按环境功能达标,优良水质断面比例达80%以上,跨市河流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90%以上,全省已划定地表水环境功能区的水体基本消除劣Ⅴ类,佛山~广州跨界水体达标交接,广州珠江河段丰水期水质达到Ⅲ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