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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金融体系应协同发展打破行业障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8  来源:一财网   作者:邵海鹏  浏览次数:578

9月25日,在第四届西安(浐灞)金融论坛分论坛绿色金融与绿色城市发展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事业部副总经理邵运州说,现在绿色金融已经发展到了一个新阶段,以绿色信贷为主,转到绿色信贷、绿色证券和绿色保险为主的绿色金融体系。

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在这一顶层设计中,第45条明确要求在我国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其中内容涉及到用各种手段促进绿色信贷,发展绿色债券市场和相关产品,推动绿色保险还有很多法律方面的安排,比如建立上市公司环保信息强制性披露机制等。

媒体报道,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在今年年初参加“绿色金融改革与促进绿色转型”课题启动会时透露,中国人民银行正在牵头起草金融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计划把绿色金融作为其中一个重要内容和组成部分。

为什么要建立绿色金融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首席经济学家、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主任马骏表示,所谓体系意识,就是说要用多种金融的工具和手段来推动绿色投资,这个“多种”指的不光是绿色信贷,还要发展包括绿色债券,绿色股票市场,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等这些工具和手段来推动绿色投资和经济的绿色转型。

与此同时,不光要有抑制污染型投资的政策和激励机制,更要有激励绿色金融的政策。过去很多绿色金融的政策和规定还是限制性的,对“两高一剩”的很多产业不给于贷款,但是用于激励和鼓励绿色产业和绿色金融的政策不是很多。

但在此次方案中,绝大部分是对绿色投资的正向激励,包括财税、金融和法律。马骏表示,关于法律方面的工具,一个方面就是银行的法律责任。比如在美国,1980年代的法案显示,如果银行贷款给污染企业,企业发生污染,受害者可以起诉银行。

这样做的主要好处在于能够提升银行对环境风险的关注度,让银行强化环境管理风险的机制和人才的培养。在欧洲、巴西、南非等地区和国家都采取了类似方案。

至于强制性的环境信息披露,马骏认为,中国金融学会的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已经极力向起草小组建议将这一条加入法律中去。“你要有信息,才能让金融市场知道哪些企业表现是好的,有了这些信息以后,投资者才能投票,更多的资金投向绿色企业,把资金从污染型行业撤离出来。”

邵运州表示,绿色金融制度之间应该协同发展,因为绿色金融就应该是绿色信贷、绿色证券、绿色保险的联动,打破行业之间的政策障碍,实行政策的协同。

比如,在保险公司承保检验,一定要有风险评估的报告。对于符合风险评估要求的企业才予以承保,或者用不同的定价来引导。在银行贷款的时候,把有无购买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因素,同时在企业上市信息披露当中,也对环境风险状况进行披露,对投保的状况进行强制性的披露,这样才能实现绿色金融的一些联动,来使绿色金融体系发展的更好。

绿色保险在未来会越来越重要

目前,绿色保险主要还是关于环境污染风险。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环境污染责任险保费收入为2亿元左右,投保环境污染的企业全国不到1万家,与30多万家的企业数量相比,可见承保覆盖面之低,其中还不包括中小微企业。

值得关注的是,中小微企业是环境污染情况比较严峻的一个群体。

邵运州认为,目前环境污染责任险还处于发展初级阶段,但是已经看到了一些积极变化。比如原来是政策宣导、政府引导企业投保,但是现在一些企业主动投保。这说明企业的环境风险意识在加强,侧面也反映环境违法的成本在提高。

《生态环境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除了信息披露之外,也推行强制环境污染保险制度。邵运州表示,在美国、欧洲等地方,对环境领域有很多强制规定。

美国的环境风险是全世界最高的,通过高额的处罚来达到企业注重环境保护的目的,但这种方法在中国的推行可能不是完全具备条件。邵运州说,法律体系是有,但是在司法执行过程当中不是很理想。

为了改善目前的环境,推行强制的环境污染责任险在中国的发展环境和文化背景下是比较可行的路径。通过环境污染责任险,用固定的成本转嫁作为的风险,避免了企业之间竞争的差异,解决企业家的一些顾虑。

同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方面政策的出台,以及一些上市公司监管的指引,企业要发布社会责任报告、风险方面的信息,这些都会为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打下一个比较好的基础。

邵运州预测,绿色金融,包括绿色保险,在未来的企业发展中会越来越重要。“当所有的企业都有这个意识的时候,都把它作为金融的固定成本的时候,目前的局面就会得到很大的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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