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新闻中心 » 时评 » 特约评论 » 正文

政府和企业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应发挥哪些作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0-1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浏览次数:881

政府和企业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应该发挥什么样的作用?11日,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是政府和企业共同的社会责任”座谈会暨新闻媒体交流会在北京举行,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现代社会快速发展、竞争激烈,一些企业在寻求快速发展的过程中,却也造成了许多环境问题。此次研讨会上,中心课题组选取“浙江新曙光建设有限公司诉三门县国土资源局撤销矿业权成交确认书一案”和“李茂家与绥宁县关峡苗族乡关峡村委会招标投标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两个案例,以“守住生态环境底线,是政府和企业共同的社会责任”为主题,以“经济发展新阶段,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的生态法律责任”,“企业生态伦理、生态法治与企业生存发展的辩证关系”,“政府和企业在保护生态环境中应该发挥的作用”等为议题,同与会领导、专家、学者政治领域到科研领域,进行了详尽、专业的研讨。

  中心课题组将总结归纳各位与会领导、专家、学者独到的政治理念和学术见解充实完善课题研究内容。课题研究成果预期在核心期刊发表10-12篇研究论文;出版著作1部;形成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形成《城乡统筹》内刊论文稿件,并呈送有关领导批阅。

  此外,参会者认为,我国正处在深化改革开放的转型时期,加之国际国内情势愈加复杂,社会各阶层和各领域的矛盾冲突此消彼长,不和谐的因素和现象仍然大量存在,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有其自身独特的政治、经济发展特征,在中国政治、经济的新常态下对我国法治政府的建设及其目标提出了新的战略要求。

  城乡统筹发展研究中心科研部课题组由此确立了《新常态下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科学内涵、实现机制与战略要求研究》研究课题。探讨新常态下的中国特色法治政府科学内涵以及实现机制,探究党的领导下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依法规范政府行政管理与市场经济行为,构建和完善法治政府与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确立新常态下法治政府建设的科学评价体系,以期为政治文明、法治文明,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现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指导。

  据悉,此次座谈会得到了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国务院法制办、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国家林业局、国家环保局、国土资源部等相关部委的高度重视与支持。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