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新华社授权发布《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建议》提出五项环保方面要求。
首先,《建议》提出,改革环境治理基础制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实行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健全环境信息公布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区环保机构。开展环保督察巡视,严格环保执法。
其次,《建议》提出,实施新能源汽车推广计划,提高电动车产业化水平。支持绿色清洁生产,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推动建立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发展绿色金融,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第三,《建议》提出,实施城市地下管网改造工程。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建设节水型社会。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建设国家地下水监测系统,开展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加快开放电力、电信、交通、石油、天然气、市政公用等自然垄断行业的竞争性业务。
第四,《建议》提出,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
第五,《建议》还提出,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增加森林面积和蓄积量。发挥国有林区林场在绿化国土中的带动作用。扩大退耕还林还草,加强草原保护。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