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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水两污”项目推进难在哪?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2  来源:云南日报   作者:杨抒燕 李莎  浏览次数:772

云南省自2013年实施建制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以来,一直存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不到位、收费机制不健全、市场化程度低等问题,直接导致这个民生项目建设进展缓慢,这些问题该如何改善?

现状 “一水两污”建设项目推行不畅

在弥勒市虹溪镇,日供水规模3500立方米的供水项目完成试运营后,直接解决了1.58万群众的饮水问题,当地百姓纷纷点赞;在江川县九溪镇,日处理能力2000吨的污水处理厂建成后,1.95万人的生活污水将得到及时处理,确保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在大理喜洲镇、上关镇、双廊镇等地,9个生活垃圾试点项目进行城乡垃圾治理一体化系统建设,辐射大理洱海流域68万人口,使洱海流域城乡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率达到95%,处理率达到100%,有效改善了城乡环境。作为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工程,“一水两污”项目在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上均发挥着积极作用。

为了加快云南省城镇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提升人居环境,2013年7月,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意见》,云南省将通过5年时间,全面提高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城市污水处理率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5%以上,建制镇镇区污水处理率和垃圾处理率达到80%以上。按照《云南省建制镇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专项规划(2013—2017年)》,全省2013-2017年将开展建制镇“一水两污”1300个项目的建设工作,其中,供水项目300个,污水和生活垃圾收运及处理项目各500个,共计规划总投资131.27亿元,其中省级财政安排19亿元。

有政策的大力支持,但“一水两污”在建设中还是遇到推行不畅、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部分项目前期准备耗时很长,比如2013年安排给一个县7个项目,到今年还有4个项目在前期准备阶段。”省财政厅经济建设处处长何茜华表示,很多项目存在资金筹措困难等难题。

近期,结合全省建制镇“一水两污”项目建设实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对部分州、市、县、区“一水两污”处理设施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据调查,2013年、2014年全省共下达553个项目,规划投资共计61.32亿元,安排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14.27亿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7.6亿元,中央补助资金6.67亿元,占规划投资的23%。但截至今年9月,仅有297个项目开工建设,占已下达资金实施项目总数的54%,竣工项目只有88个,仅占已下达资金实施项目总数的16%。

原因 资金不足、体制缺位、职能分散

“一水两污”项目开工率为何如此低,推进难点究竟在哪里?

“当年制定的《专项规划》指导性不强是主要原因之一。”省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处长汪巡分析,受地域的局限性、建设项目的性质等因素限制,规划已经难于满足当前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重心在农村的工作要求,项目落地较为困难。“比如,有的地区受资金限制,完不成规划的项目数量,而有的地区发展迅速,规划数量已不能满足需求。”

“各地财政资金配套不到位也是一个主要原因。”何茜华介绍,已下达的553个项目中,国家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早已到位,但各地方级财政配套资金比较困难,大部分项目资金缺口大,进度缓慢。

“还有就是地方建设积极性普遍较低。”汪巡表示,由于部分州(市)对“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够,未严格按照省级部门要求进行专项督查,推进力度较差。尤其是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意愿低,存在畏难情绪,镇(乡)“等、要、靠”思想严重,前期工作程序拖延现象突出。

收费体系不健全,也导致了项目市场化推进的困难。目前云南省城市供水、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体系的建立已相对成熟,但镇(乡)大部分居民基本未形成付费的观念,加之经济发展等因素,除极少部分镇(乡)征收了自来水费和生活垃圾清运费外(征收标准也均偏低),大部分建制镇“一水两污”设施收费机制未建立,无法确保建成项目的正常运营。由于云南省建制镇“一水两污”设施建设规模普遍偏小,社会投资参与建设与运营的难度较大,市场化推进也较为困难。

此外,项目实施部分职能分散,部门之间工作职责交叉,统筹协调难度大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项目的推进。

对策 控制投资、建立标准、市场运作

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主管部门也在积极尝试各种应对措施。

记者了解到,针对《专项规划》指导性不强的问题,主管部门拟对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进行州(市)间调整,即将昭通、普洱等绩效考核较差州(市)5%—10%任务量调整至玉溪市、大理州等绩效考核较好的州(市)和确需增加项目的地区;核减非重点流域、集镇区常住人口5000人以下的建制镇“一水两污”项目300个,《专项规划》的“一水两污”项目总数调整为1000个,同时对1000个项目实行动态管理,优先安排前期工作扎实、地方工作积极性高、能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的补助资金,避免出现资金闲置。

为了避免出现项目投资过大,地方配套不落实,导致已下达的中央、省级补助资金沉淀现象,主管部门正在引导各地适当降低建设标准,严格控制项目建设投资,减轻地方配套压力。

“我们正在简化项目前期工作及审批,争取让更多项目尽快开工。”汪巡介绍,今后,对于省级专项资金支持及地方自筹资金的省级整体推进项目,将原来的项目可研、初设及施工图设计统一简化为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实施方案由专家委员会进行省级技术审查,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发展改革委联合批复后,即可组织招投标、开工建设,单个项目的前期设计费用由原来的约100万元降低到20万元—30万元,审批时间由原来的8个月—10个月缩减到1个月以内。

针对云南省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等因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开展了适用于云南省“一水两污”项目建设的技术研究,编制印发了相关指导材料,初步建立了对技术工艺、主要设备和材料的评估机制。

除了财政资金支持外,更为直接的是推进市场化运作。何茜华表示,“水十条”落地后,水污染防治领域将成为新一轮环境综合整治的新领域,针对资金缺口大、融资难、运行情况差等新课题,必须打破以往“仅靠政府投资、单项目运作”的模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为项目建设所需的大量资本投入建立新机制和新模式。省财政厅在红河州建水县、弥勒市、石屏县推进“一水两污”的PPP示范项目。目前,弥勒市和建水县的“一水两污”PPP示范项目已列入财政部第二批PPP示范项目。下一步,省财政厅将参照上述模式,结合实际情况,在全省推广该模式,切实推进全省“一水两污”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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