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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建华:“十三五”将迎环境拐点 污染物排放量有望全面下降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1-16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作者:李彪  浏览次数:6834

距离即将在巴黎召开的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只有大约两周的时间。对于中国来说,“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指标虽然提前完成,但当前的生态环境总体质量状况仍旧不容乐观,这也对即将开始的“十三五”提出了更多要求和期待。

本月初,《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明确提出,“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之一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实际上,在环境承载能力已达到或接近上限的情况下,要想实现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并不容易。在环境保护的长期性、艰巨性面前,未来五年的环境保护将交出一份什么样的答卷?在当前的环境形势下,“十三五”的环境保护子目标如何设定、如何实现环境质量改善?针对上述问题,《每日经济新闻》(以下简称NBD)记者专访了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

非电行业减排拖了后腿

NBD:“十二五”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已提前半年完成,您如何看待减排工作?

骆建华:“十一五”开始,国家将环境保护指标作为约束性指标,首次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中。“十一五”列了两项,即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要求5年之内减排10%。“十二五”在原有两项基础上,增至四项,即再加上氨氮和氮氧化物,分别要求各减排8%~10%。

历经十年时间,此四项指标,均能完成预期减排目标,但在另一方面,大气环境质量并未得到明显改善。

以二氧化硫为例,近年来减排的着力点主要集中在煤电和钢铁行业,普遍都已加装脱硫装置,但其他行业如水泥以及民用锅炉等非电行业,治理措施仍有待跟进和改善。

NBD:不可否认,近年来国家在减排上的推进力度还是比较大的,您对此如何评价?

骆建华:如果没有十年来的污染减排,那么中国目前的环境质量会更加恶化。只不过这十年的减排速度还未能赶上污染增长的速度。

由于大力推行污染减排工作,十年来火电行业内经过了三轮脱硫装置的升级改造,其二氧化硫排放量已由2005年的1100万吨降至2014年的620万吨,成效十分明显。在燃煤装机容量和用煤量翻番的情况下,二氧化硫排放量不升反降,减少了500万吨,其减排成效确实来之不易。

但另一方面,非电行业的减排工作不容乐观。十年来粗钢、水泥产量成倍增长,其用煤量已由2005年4.3亿吨标煤增长至2013年的6.6亿吨。石化、炼焦等行业用煤量已由2005年的3.7亿吨增长至2013年的7.3亿吨。这些行业的二氧化硫减排依然滞后,致使排放量居高不下。据有关研究表明,全国很多地区PM2.5浓度之所以严重超标,与燃煤有直接关系,燃煤对PM2.5浓度贡献率在61%左右。十年来污染减排搞得如火如荼,但PM2.5浓度居高不下,雾霾天气频繁出现。原因之一就是我国的非电用煤所产生的污染物未能得到有效控制。

5年内局部地区或迎环境拐点

NBD:“十三五”规划要求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您如何看待未来五年的环保目标?

骆建华:目前我国污染物排放拐点还未出现,排放量仍然超过环境容量。因此,“十三五”期间,环境保护指标不宜定得过高,过高难以实现。“十三五”期间,我们有望迎来环境库兹涅茨曲线第一个拐点,即排放拐点,局部地区如珠三角有可能迎来第二个拐点,即环境质量拐点。

因此,“十三五”环保总体目标建议为:污染物排放量全面下降,局部环境质量力争达标。理由是中国经济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为污染排放拐点的出现创造了条件;而重化工业产品的峰值点即将陆续到来,为污染物排放拐点的出现打下了基础;能源结构变化和煤炭总量控制,为污染排放拐点出现带来了契机。

因此,我认为“十三五”期间,应在污染物排放量全面下降的目标基础上,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全面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就大气、水环境而言,以降低PM2.5浓度为导向,以解决黑臭水体和消除劣五类水体为导向,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此外,各级政府应抓紧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计划和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全覆盖计划,使各类污染物在2020年前后能够实现全面下降。

NBD:对于上述目标,您觉得应该采取哪些保障措施?

骆建华:“十三五”期间,应本着消化存量、控制增量的原则,对各类污染物实行全面控制,力争局部环境质量达标。为保证“十三五”环保目标实现,必须抓住企业达标排放这个牛鼻子。因为工业企业是污染排放大户,是污染减排最大的难点和焦点,也是环境质量难以根本改善的根源。过去,一个企业污染一条河,现在一个行业污染一片区域。所以不解决企业污染问题,再好的环保规划和目标也终将落空。

具体来讲,可以从六个方面着力,包括:设立国家环保基金,为企业治污融资提供定向低息或无息贷款,或为企业治污融资提供贴息担保;实施环保领跑者制度,对各行业能够做到稳定达标排放且能耗、水耗强度大幅领先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并列入政府采购优先目录;利用提高税收杠杆,推动企业治污;严格执法监管;实施企业环境信息强制公开制度;推行企业第三方治理机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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