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市场资讯 » 市场分析 » 正文

【两会看环保】2020年流域水环境初步改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3-20  来源:中国水网  作者:赵恒   浏览次数:900
       流域治理成为今年两会上代表委员们关注的焦点话题。除了对流域水污染现状给予高度重视外,代表委员们还提出很多建设性建议,如改善流域水资源管理体制、加大黑河流域综合治理力度、整治太湖流域人与自然突出矛盾、把洞庭湖纳入重点流域治理范围、呼吁出台《巢湖流域管理条例》,将巢湖治理作为各地考核标准的一大指标、设立专项贴息贷款,提高治理项目中央支持比例等。 

流域治理成难题 症结何在? 

据国家重大水专项调查,我国重点流域水生态系统退化严重,水域面积有缩小之势湖区生物多样性功能衰退,一些珍稀野生动植物的生存繁衍受到严重威胁。其次,湖区水面污染和富营养化加剧,主要是城市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以及农业污染等问题突出,并部分渗透影响到地下水。 

国家水专项技术总师孟伟院士将我国流域水生态系统出现的问题形象的比作健康问题,他认为,首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肾脏功能衰竭:湿地消失、河道退化、水质恶化;进而是肺呼吸功能退化,表现为自然绿地结构单调、布局失谐、生物多样性减退、碳氧代谢功能低下;皮肤代谢功能下调如土地开发、地表硬化、河堤硬化、高楼林立;污水废水直排、垃圾固废、自然净化能力缺失等肠胃消化不良;还有表现为大坝建设、水文失调、景观破碎的血脉经络不通。 

治理良方:做好顶层设计是关键 

早在两会前的2013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周生贤部长就曾指出2013年的环保工作重点是大气治理和流域治理。继2012年底国务院批复长江、辽河流域综合规划后,日前,国务院批复了黄河、淮河、海河、珠江、松花江、太湖流域综合规划。至此,七大流域综合规划全部得到国务院批复。可见,有了新政策,是否能够落实到位呢? 

有专家建议,在大型江河流域水污染治理问题上,主管部门需要建立水质保护全过程污染综合防治体系和长效机制。国家应当设立专门机构对流域水资源利用和保护实施综合管理,建立健全流域重大水污染事件应急机制,研究和实施具有导向作用的环境经济政策。各地还需要加大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力度,健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制度。 

另外,专家还指出,可以探索以市场化手段推动企业污染减排,试点排污权交易,对企业环境行为进行信用综合评价定级,比如考虑根据湖区水质的变化状况,增加部分约束性指标,倒逼企业进行技术革新和结构调整等。积极争取国家环境税改革试点、进一步加强江河流域和湖区环境质量监测网建设等。 

2012年年底,辽河已摘去重污染的帽子,不管是干流还是支流,全部消除V类水体。当谈到辽河为什么能摘去重污染的帽子时,孟伟表示,首先政府和资金的支持,还有比较重要的是辽宁先后出出台了《辽宁省辽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等12部地方性法规,及《辽宁省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政府规章,颁布了严于国家标准的《辽宁省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其中COD的标准比国家标准严一倍。 

明确流域污染治理“时间表” 

“到2020年,水环境有望初步改善,主要污染物得到控制,有毒有害污染物初步控制,50%以上地表水体达到三类水标准;到2030年,水生态系统健康基本恢复,达到美国2000年水环境质量水平;常规污染物、总氮、总磷及有毒有害污染物基本得到控制;基本消除地表水劣五类水体,80%以上地表水体达到三类水标准。”对于流域污染治理,孟伟给出这样的时间表。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