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保法》实施近一年,四川环境执法怎么样,采取了哪些举措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近日,记者了解到,2015年以来,四川省对环境违法重拳出击,绝不手软。
截至目前,环境监察机构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37件,处罚金额5719万元。其中,使用按日计罚的5件,查封扣押的33件,限产停产的38件,移送拘留的34件,涉及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的14件。
重拳出击:环境污染举报被查处 多家企业被停产
近日,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公布了4件环境污染举报的调查处理情况,几乎件件都与乱排废气、制造灰尘相关。
在四川广元市,因当地居民反映当地一家私人开酿酒厂,距其住房只有二三十米,臭味扰民这一现象,四川省环境监察执法总队调查发现,该酿酒厂名为广元市龙缸酒业有限公司,属家庭作坊式企业,其生产废水经沉淀后,通过一自然沟渠外排,发酵工艺排放的气体对投诉人生活造成一定影响。目前已责令该厂停止生产,清理被污染沟渠,恢复沟渠自然面貌。同时,广元市经开区管委会要求该企业不得再从事此行业,已产酒糟不得对外销售。
无独有偶,在自贡市富顺县,当地居民铁先生反映自家住房后的混凝土搅拌站深夜作业,噪音和灰尘大。经富顺县环保局现场调查,该公司2014年6月开始投产,至今未取得环评手续,无排污许可证。目前已责令该公司停止生产。
而在成都大邑县,当地一家冶金实验室排放废气,污染空气。经过实地调查后,目前,成都市环保局已责令该单位立即停止在建的违法项目,并对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对该单位未按环评要求,擅自变更生产规模的环境违法行为,正在调查取证。
科学治理严格执法 各地全面落实环境管理制度
上诉环保执法案件,只是四川省环境保护执法的一个缩影。在四川省环境监察机构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437件的背后,是四川省环保厅不断深化环境监管执法督查,全面落实环境管理制度,让环境违法“无处容身”。
新《环保法》实施过程中,作为省会城市,成都严格执法,做好“表率”。仅在上半年,共检查企业7000余家,立案查处违法企业近300家。针对排污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采取综合手段,始终保持对违法企业的高压态势。
近年来,成都市按照四川省环保厅深化环境监管执法督查的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办法》,制定了后督察工作计划,加大对重点工业园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及重点案件的督查力度,提高查处违法案件的执行率。同时成都市还积极开展重点污染源督查抽查工作,按照重点污染源A类企业名单及成都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成都市重点污染源巡查工作的通知,抓好落实。同时,对未批先建、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未验收投运等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在四川广安市,环保部门碰硬较真,严管重罚,重拳出击,也让环境违法“无处可逃”。
对华威纸业、路鲲道路等8家企业进行了立案查处,处罚88万元;对广安10家企业未批先建、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处罚金额74万元;对花园水厂附近的两家废油收购点进行了取缔……2015年以来,广安市出动检查1322人次,检查企业156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6份,下达停产和责令改正违法通知书41份,立案查处41件,移送公安2件,移送监察1件,处罚金额218.7万元。其中市本级共立案查处23件(其中5件正在办理中),处罚金额138.7万元。
不仅使出以上“狠招”,广安还开展了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今年5月,安排部署了行政执法后督察工作。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命令、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严格实施环境行政执法后督察,对未完成停产整治任务擅自生产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或关闭,对拒不改正的,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或移送公安部门。今年以来,广安市已对20个行政处罚、6个限期整改企业进行了后督察,并制作了后督察现场检查笔录,形成了后督察报告。
清除阻碍环保执法“土政策” 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2011-2014年,四川省环保厅每年均组织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专项行动”,年均检查企业2万余家,查处企业300余家。此外,四川省环保厅还组织开展了“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业专项执法检查”“环保执法检查年”、“环境保护大检查”等检查活动,有效消除了重点环境风险隐患,防范了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有力震慑并严厉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从2011年至今,四川省共成功处置了70余起突发环境事件,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全省社会稳定。
今年6月至11月,四川省开展了环境保护大检查,重点聚焦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清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等6方面,整改结果也依法向社会公开。
“根据《2015年四川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本次环保大检查重点聚焦6方面,其中包括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地方长期未得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淘汰落后产能情况等。”四川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大检查中围绕火电、钢铁、水泥、电解铝等十七个重点行业,重点检查了各类工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等排污单位以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