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废/危废特许经营权项目十大并购要点
日期:2021-02-23 16:44
 一、审查项目公司是否有通过竞争性方式取得特许经营权
  首先,建议收购方在并购医废/危废特许经营权项目前,应当关注权利的取得来源。
  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实施机构根据经审定的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应当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等竞争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管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八条:主管部门应当依照下列程序选择投资者或者经营者
  (一)提出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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