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02-23 16:44
表等,审查其是否有超规模经营的情形。此外,如存在改变工艺、增加经营类别、改扩建、年经营规模超20%的情形,则应重新申请危废/医废经营许可证。
四、审查股权转让是否具有禁止性规定
虽然,目前法律并未对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作出禁止性规定,一般都是以特许经营权合同是否有约束性规定作为判定依据。但是,在合同也没有约束性规定的情况下,是否就意味着其可以擅自进行股权转让?
对此,笔者认为需要从以下方面进行考虑:
(1)受让主体是否具备运营条件
根据《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