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在领取标书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谈判响应单位公章:
(1)谈判响应单位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合法授权代理商,提供谈判响应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还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谈判响应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