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要补哪些“缺”?
日期:2015-12-09 13:38
代化目标的法律保障。
完善法律制度设计,填补环境立法空白
与实践的需要相比,我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还存在明显的立法空白。课题组中方组长、天津大学法学院院长孙佑海表示。
目前,土壤污染和危险化学品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损害问题已逐步暴露出来。但是,土壤污染和危险化学品相关领域的基本情况却还不清楚,而部门之间职责的交叉重叠以及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体系和严密的风险防控手段,加之缺乏独立的监管机制,使得环境和社会风险已不容忽视。
孙佑海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改革危险化学品多部门的分管体制,建立统一、独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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