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法治建设要补哪些“缺”?
日期:2015-12-09 13:38
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并相应制定适用全部危险化学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和环境风险应对法》。
课题组建议,要改变目前多个部门涉及有毒有害化学品管理的行政监管职能,建立由环境保护部门为主的统一监管体制,并参照发达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建立统一的化学物质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估制度、完整的新化学物质申报登记制度和化学品 市场准入制度。
同时,要明确规定高风险化学品的限制、淘汰以及含量限制等要求,并制定化学品的全生命周期过程风险管控。为防止和应对突发性环境事件,要建立完整的事故应急和环境污染处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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