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环境监测财政保障还差几步?
日期:2015-12-16 20:44
监控、结果反馈的财政资金绩效管理评价体系,没有充分利用绩效评价反馈信息以改进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硬约束,促进各级政府全面提升环境监测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水平。
如何完善监测财政保障机制?针对环境监测财政保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第一,明确划分环境监测事权责任。
环境监测整体上属于中央和地方共同事权,应根据一定原则,结合现实情况,科学划分各个监测事项的责任,视具体情况由中央、地方政府共同承担相应的财政保障责任,建立环境监测事权清单,为完善各级财政保障经费机制提供依据。应进一步明确各级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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