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16 20:44
机构的法定职能权责。新环保法中初步划分了监测职责,要求环保部门统一监测网络,监测规范。要通过制定相关配套法规对各级政府、同级政府各部门的监测职责尽量细化,减少交叉和重叠;对国家、省、市、县各级环境监测机构和职能任务进行科学化、法定化的划分;对适合社会机构参与的监测领域进行明确划分,对监测各业务领域的管理和支出责任进行细分。要优化监测资源配置,做到责权利相统一,投入、能力与任务相配套,做到政事分明、事社分明。对适合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公共服务的事项,应通过有力的购买合同和信用评价体系约束企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