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24 21:50
有适用条件,需要因地制宜。李炜表示,磋商可能会出现因信息不透明导致的多种灰色问题,同样,PPP体制下,也会出现低价中标等恶性竞争现象。在实际执行中,应当根据地方政府情况、结合具体项目来分析适用条件。他认为,磋商方式并不必须被全盘否定,但是需要实施的人没有私利之心,公平判断,保证磋商有助于在同一平台上作价格竞争即可。此外,李炜认为,政出多门的情况容易导致执行过程混乱,出现各方人员各执一词、趋利避害地依靠不同法规的现象。
E20环境平台高级合伙人,E20研究院执行院长薛涛表示:长期以来的政策冲突反应了部委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