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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开展水环境污染隐患排查活动
日期:
2013-04-17 12:56
所有排查过的企业由责任人、责任领导签字,登记造册,建立电子档案。同时,对已经排查过的企业定期进行回头看,确保不遗漏任何问题,不放过任何违法行为。
一旦发现环境违法问题,将坚决采取果断措施,绝不手软,凡是违反国家产业政策非法排污的一律取缔;凡是超标排污的一律停产整顿;凡是向地下排放污水以及偷排偷放的一律严厉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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