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江心洲污水处理厂违规处置污泥被问责
日期:2013-04-19 15:47
监管职责,污泥转运联单和污泥处置数据月报告等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市住建委环境建设处作为承担污泥处置行业管理的业务处,未进行实质性监管,监督不力。对上述问题,市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委分管领导负有领导责任。根据《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市政府对市城管局副局长靳楠、市环保局副局长方贵平、市住建委副主任何金雪等3名同志作出告诫的问责决定。
同时,对市城管局、环保局、住建委相关业务处履行职责中的问题,依据相关法规,分别给予市排水管理处原处长陈明东、市市政设施
4/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11/26 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