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
日期:2015-12-29 21:12
体方案》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人民群众树立环境保护意识,保障公众依法有序行使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强化对建设单位的监督约束,推进环评阳光审批,实现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的全过程、全覆盖公开,推进形成多方参与、全社会齐心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基本原则
明确公开主体。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相关信息和审批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公开的主体;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是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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