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5-12-31 20:48
,将逐步增加生态空间和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条件。
空气质量底线。到2017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应控制在73微克/立方米左右;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64微克/立方米左右。
水环境质量底线。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III类,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达标率达到73%。
资源消耗上限。2015年至2020年,京津冀地区能源消费总量增长速度显著低于全国平均增速,其中煤炭消费总量继续实现负增长。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用水总量控制在296亿立方米,地下水超采退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