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海绵城市建设的通知》(全文)
日期:2015-12-31 21:06
行,加强合作,增强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资金保障,用好用足信贷资金,为海绵城市建设助力。
二、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储备制度
(三)确定建设项目。各城市要按照海绵城市建设的要求,结合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道路、绿地、水等相关专项规划修编,以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资源化利用为突破口,以海绵型建筑与小区、海绵型道路与广场、海绵型公园与绿地、水体治理与修复、排水与调蓄设施等为建设重点,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项目。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鼓励具备综合业务能力的企业采取总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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