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07 12:45
对规划环评关键问题的规定,对于我国下一阶段修订规划环评相关法规、改革环评管理体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美两国规划环评相关规定对比
中美两国规划环评相关规定在介入时机、筛选机制、评价重点、方案比选、公众参与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一、介入时机。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第102条(A)条款规定:联邦政府机构在制定可能对人类环境造成影响的规划和决策时,应使用系统性和跨学科手段,使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环境设计艺术充分融合。这一规定被认为是规划环评早期介入的法律基础。之后的《国家环境政策法实施条例》不仅在多处提出了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