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发布新地下水环评导则 主要修订8点
日期:2016-01-14 22:36
为了规范和指导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保护环境,防止地下水污染,制定标准,自2016年1月7日起实施。Ⅰ类、Ⅱ类、Ⅲ类建设项目的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执行本标准,Ⅳ类建设项目不开展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
此标准规定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性原则、内容、工作程序、方法和要求。
此标准于2011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调整、补充和规范了相关术语和定义;
调整地下水流场和地下水位为调查内容;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分级判定依据;
调整了地下水环境现状调查范围的确定方法;
修改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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