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14 17:06
跟踪监测和信息公开。
轻工业环境保护研究所副研究员魏文侠从环境修复的角度对新导则给予了高度评价。她指出,目前我国地下水环境领域侧重于搬迁停产工业场地地下水修复,即注重解决场地已产生的地下水环境污染问题。然而,由于地下水污染具有长期性、隐蔽性和难恢复性,这些地下水污染修复项目普遍存在修复难度大、修复费用高等特点。因此,推广防控先行理念,在建设项目运营期间做好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预防工作,从源头上减少地下水污染问题是更加事半功倍的。该导则的修订和发布,对我国建设项目地下水环境保护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