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1-15 13:16
循环经济发展、水资源节约和非常规水资源开发利用、污染防治、生态农林业、节能环保产业、低碳产业、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实验、低碳试点示范等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项目的企业债券。
此前环保领域的企业资金主要来源于传统的信贷渠道,其中存在着资金期限错配的问题。由于绿色环保的项目对资金的需求量大、期限较长的特点,绿色债券为那些致力于改善环境的项目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规模较大且成本较低的融资渠道。
《指引》中明确,允许项目收益无法在债券存续期内覆盖总投资的发行人,仅就项目收益部分与债券本息规模差额部分提供担保。鼓励市级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