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废回收利用要立规矩、设门槛
日期:2016-08-11 15:14
化的重要体现。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大力鼓励资源循环利用,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明确要求对固体废物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不可否认,部分危险废物的确具有回收利用价值,但就目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来看,并不是所有危险废物的处理都可以打着回收利用的旗号任意妄为。
打着综合利用的幌子。如果没有充分的分质分类,综合利用其实是一个伪命题,很难体现充分性原则。各种物质混合在一起,对于分类提取的技术要求较高。有些企业提取工艺还不成熟,或者成本高、不划算,综合利用充其量只是提取对自己有用的物质,或者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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