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发布《垃圾焚烧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日期:2016-10-17 21:45
焚烧炉渣
生活垃圾焚烧后从炉床直接排出的残渣,以及过热器和省煤器排出的灰渣。
3.3焚烧飞灰
烟气净化系统捕集物和烟道及烟囱底部沉降的底灰。
3.4二噁英类
多氯代二苯并-对-二噁英(PCDDS)和多氯代二苯并呋喃(PCDFS)的统称。
3.5污染物产生量
指产品的生产(或加工)过程中产生污染物的量(回收装置后末端处理装置前),该类指标主要指废水和废气及污染物产生量。
4、评价指标体系
4.1指标的组成
本指标体系由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组成,其中一级指标包括生产工艺及设备等五类指标。二级指标包括污染物治理工艺、自动化控制水平等共23项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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