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1-01 10:50
缺乏强制性和约束性。《办法》规范了污染场地调查及进行治理修复的工作程序,明确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需要搬迁的,应当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污染场地环境调查和环境风险评估。污染场地达到相应使用功能和环境保护标准后方可进行后续开发利用,有效减轻污染场地未经修复进入开发程序的环境隐患。
亮点四:
明确市民生活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
一直以来,市民对如何妥善处置生活中产生的危险废物都感到困惑。《办法》给出了明确的答案,生活中产生的作废药品、杀虫剂、消毒剂、油漆和溶剂、矿物油及上述物品的包装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