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8 12:39
个办法,目前已正式实施。
据介绍,这两个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申报、登记和审核的有关事项,以及专家库的职能与专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的准入立下了规矩。
多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两个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推动环境损害司法鉴定行政管理与技术管理的结合,标志着我国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正在逐步走上正轨。
严把审核准入门槛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雾霾、酸雨、重金属污染等环境问题日益显现,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环境压力。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