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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县开展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
日期:
2013-04-29 13:46
效,邢台县政府与16个乡镇签订污染源及水环境污染隐患大排查目标责任书,实行行政问责,对在专项行动中排查不力、整改不到位、弄虚作假、严重落后于进度要求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问责,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滥用职权为关闭取缔企业恢复生产能力的,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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