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22 13:33
形势严峻。近年来,各级环保部门日常执法监管及我部组织的危险废物督查考核发现,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的情况常有发生。
为了加强危险废物污染防治,防范环境风险,十三五期间,我部将继续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大力推动危险废物源头管理精细化、贮存转运规范化、过程监控信息化、设施布局科学化、利用处置无害化,不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
在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方面,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已作出决定,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删除了危险废物省内转移审批的有关规定。我部将研究